如果說競爭對手的價格比我們低0.1元一0.2元是故意競爭定價的原因,如果是低于我們的進價就說明我們機制僵化和供應鏈出了問題。張國賢會長再三強調與競爭對手競爭,一定要做到競爭對手有的產品,我們的價格一定要比對手低,而且品質要比對手要好。品類不但要含蓋競爭對手的產品,而且要比競爭對手更豐富,如此這般,我們才能贏得市場競爭,才能立于不敗之地。 當我們的價格背離市場的時候,我們的業務總是以稅票、帳期、通道收費來搪塞,這是嚴重不負責任的態度,因為任何理由都不可能讓顧客購因為我們的高價多出一分錢。如果我們是顧客你會無顧多出一分錢嗎?己所不欲 ,勿施于人。這種自欺欺人的理由,是懦弱不敢面對現實和不承擔的表現 我們如此龐大的業務隊伍,競然競爭不過一個縣級單店超市,這實在是一種悲哀,是一種恥辱。 于東來講:一味追求低價出售的企業必死無疑,這句話本沒有錯,我理解的是指低價格低品質的商品,不是高品質低價格的商品。因為前者是傷害顧客利益,后者是創造顧客價值,有本質的區別。